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搜尋結果Results for 「我需要使用統一發票?」
我需要使用統一發票?
1.公司:只要是公司組織,無論每月營業額多少,一定要使用統一發票。
2.行號:營業人應否使用統一發票,應視其銷售額、營業項目及營業性質而定。
3.行號:每月銷售額超過新臺幣20萬元者,應開立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。
4.行號: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則屬小規模營業人,得免用統一發票,由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,每3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。
5.行號:其營業項目有批發,會被要求開立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。
6.行號:其營業項目有零售,未達20萬元者,會被要求需有營業店面(行號所在地要在此店面上)。
7.行號: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,如豆漿店、冰果店、甜食館、麵食館、自助餐、排骨飯、便當及餐盒業者,或攤販、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,交易零星者,即使每月平均銷售額超過20萬元仍得免用統一發票,遇有消費者索取憑證時,可開立普通收據代替(但連鎖店例外)。
8.行號: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其銷售額縱然低於標準仍應繼續使用。
2.行號:營業人應否使用統一發票,應視其銷售額、營業項目及營業性質而定。
3.行號:每月銷售額超過新臺幣20萬元者,應開立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。
4.行號: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者則屬小規模營業人,得免用統一發票,由稽徵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,每3個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。
5.行號:其營業項目有批發,會被要求開立統一發票並按期申報繳納營業稅。
6.行號:其營業項目有零售,未達20萬元者,會被要求需有營業店面(行號所在地要在此店面上)。
7.行號:營業性質特殊之營業人,如豆漿店、冰果店、甜食館、麵食館、自助餐、排骨飯、便當及餐盒業者,或攤販、其他屬季節性之行業,交易零星者,即使每月平均銷售額超過20萬元仍得免用統一發票,遇有消費者索取憑證時,可開立普通收據代替(但連鎖店例外)。
8.行號: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其銷售額縱然低於標準仍應繼續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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